清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清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天水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2016年度清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此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甘肃•清水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6年,清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坚持执政为民,深化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突出公开规范管理、突出公开重点领域、突出公开平台创设,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一)推进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一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印发了《清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下发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在推动落实建立县政府重要决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以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过程为突破口,有效推进了政府决策信息公开;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月统计、季度通报、年度报告公开制,各单位主动晾晒成绩,接受监督。二是强化督查任务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对部门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之中,也作为县直部门单位行风评议的主要指标依据之一。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政策要求,重点采取网络督查、电话督促等有效的方式,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专门督查,采取考核汇报、现场打分的方式完成了县直部门单位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终考核任务。 (二)推进网站平台规范运行。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采取多种措施,规范提升了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质量和水平。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突出政策热点难点发布(转载)政府信息,重新规范了清水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并健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栏目,畅通了申请受理渠道,确保了专栏的规范运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年内突破30万人(次)。 (三)推进信息公开理念深化。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特别是通过落实督促督查、季度通报、考核考评以及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日益成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保障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手段,公开理念进一步深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要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政府人事任免、政府应急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权责、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各级各部门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为了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我县采取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以新闻媒体为骨干,以各级各类政务公开场地为阵地,以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为补充,多形式多渠道建立了信息公开通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档案查询点、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平台、电子屏、社会活动日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00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084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431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934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151条。全县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有效提高了公众的知晓率。 (三)政策解读。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转载)权威解读信息,努力做到上级政策解读和县上政策解读的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2016年,在清水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栏目中发布解读信息800多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方面,细化分解公开任务,优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牵头部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加强权力清单梳理与公开。按照“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55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单位权责清单经机构编制部门技术性审核、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和专家论证“三审三核”,并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基础上,2478项政府行政权力,16741项责任事项,20176项追责情形,92项公共服务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在清水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二是加大行政审批权调整与公开。对行政审批权先后分9批取消调整,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226项消减为133项并及时公开。按时办结率、提前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现场办结率99%。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公开财政资金信息600多条。积极贯彻新的预算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统筹规划、协调一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县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均在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各级各部门除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涉密单位外,其他预算单位均采取不同方式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面达到100%。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做好产权交易信息公开,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信息,在清水门户网站、国土局网站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供应结果等信息;二是深化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标准、奖励政策、评估情况以及补偿结果;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将政府采购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中标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逐步建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收费标准、医疗卫生改革等信息,方便群众就医;二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初中划片招生、高中招生等信息。三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通过清水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公务员招考、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等招考信息;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将城乡低保政策、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五是推进扶贫信息公开。 (五)公共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二是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对行业监管、应急管理、安全分析、事故快报等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通报事故原因;三是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做好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抽检等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县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县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县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清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解放不够深入,主观认识上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不够适用,质量实效上有差距。三是公开渠道不够宽泛,知晓了解上有差距。四是办事公开不够深入,服务群众上有差距。针对上述问题,2017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符合我县实际、切实有效管用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在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规定明细,全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同时,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 (二)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协调推进行政权责清单、财政资金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率达到95%以上。围绕公众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各级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主要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聚焦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推行,继续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信息公开。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聚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监管部门,在做好预警预防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安全隐患、非法整治、假冒伪劣信息曝光力度。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全面推进教育、卫生、社保、交通、供暖供气、供水供电等便民服务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发改、监察、工信、农牧、文化广电、卫生计生、商务、工商、质监等领域诚信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在推进县区政府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的同时,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及时公开公布涉农补贴、城乡低保等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政务信息。 (三)创新改进公开方式。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要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平台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不断提升网站运行质量水平,实现全年累计访问量达到35万人(次)以上。 (四)加大督促督查力度。在落实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考评机制的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考评范围延伸至乡镇一级;创新开展网络督查、电话督促等督查方式,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县直部门行风评议项目,有效推进负积分制考核法,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