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清水县公安局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群众对公安各项工作的了解与支持、参与和监督,以更好的促进警民和谐关系的构建,有力推进我县“平安清水”创建工作,特向社会公布清水县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需要说明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水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交警大队对面,邮编:741400,电话:0938-7151525。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美丽清水”政府网站、“清水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平安清水”,以及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今日头条上发布清水公安各项工作信息,在公安服务窗口以开设咨询台、公告栏、便民服务和咨询电话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县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和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并给全局各部门制定下达了政务信息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当中,为了使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分管领导包抓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层层抓落实,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我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规范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016年,为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结合公安业务工作实际,不断修改和完善了我局对政府信息的相关公开制度,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等作了调整和补充,并在政府网站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上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也方便了群众查阅。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此外,为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系,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一年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三)开阔思路、创新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为保障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对我局公安工作的满意度。2016年,我局不断开阔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全力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本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场电子屏幕及时主动发布一些便民服务信息、治安警情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和重要平台,进一步强化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办理、预防违法犯罪并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水平等重要信息的发布,更好的发挥了服务群众的职能,拉近了警民间的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清水公安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6年,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共发布信息820条,其中主要是影响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的公开力度。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 通过互联网站公开信息。我局全年在《中国警察网》、《甘肃禁毒网》、《天水政法网》、《天水在线》、《新浪网》、《腾讯网》、《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公开信息565条。 2、通过上墙形式公开信息。近年来,由于公安机关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目前,我局办证大厅、交警大队办证厅以及各派出所办证室内,均在墙上公示有办事流程、办证须知、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设有便于群众查阅的宣传资料,使群众办事时对办事流程、收费等一目了然。 3、通过派发宣传单以及书籍公开信息。我局全年通过召开公开处理会、咨询会以及上法制课等形式向群众、师生派发有关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办事流程单张共3000余份。 4、通过汇报会和座谈会形式公开信息。年内,我局邀请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以及廉政监督员,通过汇报会和座谈会的形式,主动向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汇报我县公安工作,通报我县社会治安状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等信息。 5、通过传统媒体公开信息。我局还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我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群众。2016年,在《人民公安报》、《甘肃日报》、《天水日报》、《天水晚报》等新闻媒体公布信息326条,在《天水电视台》播出新闻12条,在《清水电视台》播出新闻22条。 6、通过公文形式公开信息。全年共编印《公安信息》1652期,主动公开信息8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也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2016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九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部门重视不够,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公开渠道不够畅通,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三是社会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方式: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与县信息中心和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三)进一步强化本单位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检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督促各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进行保密审查。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