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清水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方面组成。 一、概述 2016年,清水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按照《天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环发[2016]232号)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局领导多次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作出重要批示。规范了信息公开程序,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从2016年1月1 日到12月31日,清水县环境保护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2条,工作动态类76条,占总数92.68%,党建、财务和应急等其他类信息占总数7.32%。 三、咨询处理情况 在县行政审批中心、局办公室开展咨询服务,也可通过政务微博、局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电话、邮箱等接听、接待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 一)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2.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大,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不够多,一些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回应不够及时,还需进一步加强。 3.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载体需进一步丰富,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 提高思想认识,对科室单位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实施信息报送和考勤制度,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提高科室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的反馈答复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