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27-170121-424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7-02-2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清水县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共七个组成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水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使房管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2016年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局领导班子经常开会研究,认真进行部署。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协调、督促各股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按规范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制度,认真执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时准确的完成了2016年度我局所承担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强化了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了起来,围绕民生工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在政府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信息,在电视台、广场大屏幕公开保障性住房申报、租赁补贴发放信息,在本局办公场所开辟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制度上墙、信息专栏、张贴告示等方式对外公开相关信息等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二是部分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布的及时性还需要提高。

2017年,我局将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拓宽公开形式。在把县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政府信息先报县政府审核后公开;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对群众关心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相关问题及时公开,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