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监察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清水县监察局(地址:清水县南环路98号,邮编:741400,电话:7151267)。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着力在加强教育培训、完善配套措施、拓宽工作方式等方面下功夫,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监察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部门一项重要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注意收集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把关,及时更新部门信息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教育培训,提升水平 县监察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有关制度培训和宣传活动。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精神和要求,让全体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学习,吃透和掌握精神要求,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三)完善制度,保障公开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来促进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二是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三是做好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保障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四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和规范流程,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全面准确。 (四)发挥职能,加强监督 县监察局积极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开展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认真审核信息、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县监察局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依法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通过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49条,其他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县监察局未涉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县监察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问题 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局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兼职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2016年度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约为0.1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较少,难以完全达到社会公众需要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局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化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理念。 二是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及时发布和更新公开的信息,扎实推进有关工作开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城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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