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县安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狠抓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安全生产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是建立完善领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由局机关分管副局长作为各自分管工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的编撰和报送,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的基础上,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二是建立完善保证机制。结合年初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分工,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身上,并由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登记、组织、协调和网上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三是建立完善检查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目标检查落实上,形成了“一季一检查、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的督促检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分析指标进展情况,不断改进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突出重点,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质量。重点推进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公开。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风险预警工作,与县公安、交通、执法、消防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专人负责联系、沟通,扩展信息渠道,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等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提高了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可能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三)创新方法,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在坚持加强宣传、制度建设和营造信息公开氛围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最终落脚点。结合安全生产月、“六五”普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等,及时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时限、受理条件、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提高了公开信息的真实度,促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工作动态58条、通知公告12条; 全年进行安全生产大型宣传活动21次,安全生产知识挂图10000幅,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35条,展示事故案例警示展版、安全生产宣传版面46块、县电视台专题播放安全生产2次;印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小手册、宣传材料6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向高危行业重点企业的职工印发《安全生产知识读本》3000本、安全生产月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编发《安全生产简报》52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公开情况 2016年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12次,对全县各类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共检查非煤矿山120 家(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620处,当场整改600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9份,提出整改意见530条,重点检查了矿山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用电安全、机械操作、爆炸物品管理、劳保用品发放使用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监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及延期申报工作,为全县非煤矿山申报颁证1家、延期办证4家;检查危化品从业单位 30家(次),发出整改指令书14份,提出整改意见32条。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督促个体经营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10家,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开展其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发挥宏观综合监管职能,积极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民爆物品、重大节庆活动、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等专项检查和督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辆(次)。并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公安、交警、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参与,组织开展了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河道管理安全等4次集中督查活动;全力配合其它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配合县公安、交通、交警、农机、消防、建设、国土、旅游、教育、卫生和18乡镇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消防、农机、民爆物品、建筑、地质灾害、旅游设施、中小学危房、县乡医院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积极协助处理交通事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了多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了全县的安全稳定。 三、存在问题和2017年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由于我局人员较少,平时安全生产督促检查较多,无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力在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程序以及保障措施等重要环节下功夫,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 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力,落实有效。同时要完善审核制度和责任落实制度,既要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也要确保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2. 丰富各类政府信息内容。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补充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版块,及时公布一些企业、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信息,在常规的政策文件、动态信息基础上,丰富各类业务信息,更好地服务大众。 4.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积极引导公众通过微信公众订阅号表达民情民意,确保民众能够及时、高效、快捷、方便的获得最新信息。 5. 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