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27-170132-139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6-02-19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土门乡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土门乡人民政府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来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内容,现将我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了组织领导,设立专(兼)职人员,明确了各位成员的工作职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有专人办,将办公场所设在党政综合办,将办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二)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我乡按照“全面、准确、实用”的工作思路,对公开内容进行商讨,对应公开的全公开,每一项公开内容都由专人审核,再由保密干事进一步复核,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做到公开及时,内容透明,确保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利用网络及时宣传报道政府工作动态。为进一步及时宣传我乡工作动态,对我乡大力宣传,与信息化接轨,乡政府积极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更新乡政府信息网站,及时增加新版块,及时报道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重点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平台发布实时工作动态,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乡政府网站访问量不断上升。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培养信息人才队伍建设。为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门的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为网站及宣传部门提供本单位的政府公开信息及工作动态,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拓宽了工作渠道和公开力度;对工作人员争取培训机会,督促工作人员通过书籍杂志、网络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五)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我乡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原则,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逐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积极与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协调,及时解决信息公开技术难题和网站故障,使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数量。全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职能类信息64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3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3条

(二)公开内容。2015年,我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和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三)公开形式。主要通过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手机信息、信息刊物等多种方式、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信息及形式有待完善。应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公开的,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同时,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对书籍杂志等其他的查阅形式公开的不够。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改进措施

(一)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向社会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

(二)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促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级政府信息中心开展的业务培训,从而增强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好、群众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四)细化考核办法。科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加大对专职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发挥信息公开沟通政群关系的桥梁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