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27-170139-761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6-02-15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信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公布2015年清水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清水县信访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健全工作制度、理清公开目录、拓宽公开渠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健全制度,规范公开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新梳理完善,确定了5个目录共9项公开内容,并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二)注重审查,严格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发布信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保密审查,对上网信息坚持由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分管领导统一把关,实行专人负责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三)结合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微博及时报送单位的工作动态信息。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前广泛宣传,把政策、范围、条件全部向社会公开或公示,扩大来访人的知情“面”,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新增规范性文件4个,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本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等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业务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比较单一;三是工作进展动态类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成效及监督机制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工作,提升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局政府公开工作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和方法,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做到及时主动公开。

3、注重监督管理。健全政府公开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及时地知晓真情、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