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27-170145-765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6-02-19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水务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水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一汇报,请审示。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公开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站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县水务工作实际,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大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监督保障标准化。

(三)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注重主动公开。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政

务信息工作的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水利信息36条。

2.注重及时公开。针对发生的涉水重特大事件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敏感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开相关信息。特别是在防汛期,及时通过电视、手机信息等渠道向广大群众及时发布汛期信息,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洪灾造成的损失,对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改进

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为切入点,努力实现办事公开,主要从四个方面主动公开:一是公开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二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三是公开服务事项以及办事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四是公开办事承诺。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公开信息:一是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主动公开我局各项业务动态;二是通过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向群众讲解各项惠民政策,解答热点难点问题;三是通过清水县政府网和天水市水务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及办理的动态;四是结合“世界水日”、“世界水周”等特殊时期,采用多种形式在社会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公开主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们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了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水资源管理、防汛抢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内容,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且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咨询受理情况。通过天水市政府网站“市长留言板”栏目,按时答复涉及农村饮水、河道采砂、堤防管理、水资源管理捞等方面的投诉、咨询9件,办结率和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充实;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提高人员素质。加大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