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县政府安排,现将清水县监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清水县监察局(地址:清水县南环路98号,邮编:741400,电话:7151267)。 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县监察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1人兼职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公开内容。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将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纠正不正之风等行政监察工作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同时,认真办理需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二是坚持重要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向公众规范公开。 (三)落实工作制度,健全配套措施。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来促进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二是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三是做好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保障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四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和规范流程,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全面准确。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县监察局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依法公开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通过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54条,其他10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县监察局未涉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县监察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问题 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局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兼职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2015年度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约为0.1万元。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的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公开的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进一步开发。为此,监察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方便民生。 (二)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本机关工作信息汇交制度,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完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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