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民政法制宣传、监督、调研等工作。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宣传贯彻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承担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
(四)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的调查论证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承担孤儿、经济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和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登记、规范管理。
(八)负责全县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宣传贯彻《收养法》,依法开展收养登记,依法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收容遣送工作。
(十)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倡导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新风尚;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做好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民政业务统计工作。
(十二)拟定全县民政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加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三)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39号 邮政编码:741400 办公电话:0938—7151521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