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wtgdhlyj/2024-00059
  • 发布机构: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5-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及县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事业发展,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市场。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县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九)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及体育产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规范服务管理,推动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体育彩票销售。

(十一)统筹规划、指导推进全县竟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指导运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职业体育发展。

(十二)指导体育科研、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体育文化建设,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四)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收录和管理。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的评价工作。

(十五)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合一。

(十六)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七)拟定全县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文物事业监管工作,做好县内文物的普查、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管理清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东路72号

邮政编码:741400

办公电话:0938—7151356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