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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
第61号建议的答复
吴全玉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乡镇自来水管理服务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跨乡(镇)的农村自来水工程共9处,覆盖全县18 乡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实行公司化专业管理,在各基层供水站设立了售水处、自来水报修处,公布了自来水抢修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为提高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水平,确保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稳定、如期脱贫摘帽,2019年4月,县政府办公室给各乡镇发出通知,要求乡镇从各村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中选派村级管水员,加强村级管水力量,方便群众购水。同时,在各乡镇现有机构中,农村水利管理职能归入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智能之中。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清水县水务局 0938-7151353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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