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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函〔2017〕12号
关于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温凤江、郭子孝、蒲玉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配套农村垃圾清理运输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清水县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中设立了“全域无垃圾创建及公共设施维护项目”,统筹安排资金780万元,用于全域无垃圾县创建。在全县260个行政村每村安排1万元用于建设垃圾填埋点及进行垃圾清运,每村安排2万元用于村级公共设施维护,切实解决了日常垃圾清理、运输、填埋过程中发生的人工和车辆运输等各种费用,大力推动了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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