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类)
清政函〔2016〕26号
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天水市委员会:
贵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家庭农场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此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具有积极而又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全县累计组建家庭农场87家,主要从事林果、中药材、粮食种植等。
一、主要做法
1、出台政策办法。去年,县工商局、县农业局联合制定了《清水县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登记注册办法(试行)》,对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经营规模和面积以及土地流转年限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家庭农场发展,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清水县加快发展家庭农场领导小组,由分管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3、注重宣传培训。从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高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在政策法规、扶持政策、品牌创建等方面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和激励种养大户、农技人员和农村经纪人创办家庭农场。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引导和培训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家庭农场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4、强化发展基础。我县不断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结合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开展,充分利用成立的土地流转服务大厅,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了法律咨询、 中介协调、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积极有序地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5、注重示范推广。紧紧围绕全县农业主导产业,鼓励各类家庭农场的组建和发展,不断扩大家庭农场的规模和范围。对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家庭农场积极争创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提升了全县家庭农场的发展水平。
6、健全服务体系。通过引导办理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通过加强培训指导、参观学习,既提高了农场主的综合素质,又提高了家庭农场的经验管理水平。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通过健全服务体系,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7、强化督查考核。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工作纳入各乡镇的农业农村工作考评的内容,加强专项督查,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存在的问题
1、社会认知程度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家庭农场是一个新生事物,处在起步发展阶段,目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不清晰。县直及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发展家庭农场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2、业主素质偏低,适应能力不强。目前,我县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主体是原来的种养大户和返乡创业人员。他们的共同点是热情高、能吃苦,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生产经营凭经验,缺乏科学的生产和管理能力;二是文化水平不高,对农产品市场信息反应不快,尤其是对现代经营管理缺乏深入了解,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三是缺乏科学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方向不明确,无主导产业支撑,产业特色不明显,多数仅限于传统的种植和养殖方式。
3、抗灾能力弱,市场风险较大。一是生产配套设施滞后,靠天收的状况非常明显,遇上干旱、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直接影响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市场的变化、农产品的行情不稳定,市场交易平台狭窄。目前家庭农场出售农副产品仍靠传统自发的方式进行,难以降低市场风险,造成经营收益不稳定。
4、内部运作不规范,指导服务不到位。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家庭农场内部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还没有具体规定,大部分家庭农场内部运作不规范。虽然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服务、指导和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相关部门、乡镇的职责分工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无法形成整体合力,导致一些部门、单位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和扶持难以落实到位,作用、效果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家庭农场培育。大力扶持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组建家庭农场,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和科学发展。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品牌销售,拓展农业生产、农业休闲等方面的服务,形成特色独具、发展各异的经营模式,不断提升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规范家庭农场建设。根据现代农业建设要求,结合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制定相应建设标准,指导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三)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以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为主的新型农场主。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投身现代农业开发,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