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类)
清政函〔2017〕1号
关于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安林霞、李惠云、岳梅、赵保成、杜小丽、王琪璘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建设美丽净洁乡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常抓不懈,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明确主体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升环卫意识
结合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我县多次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大会,对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经常性开展宣传,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条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在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进行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村民环境卫生意识都得到了明显提升。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建立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了各乡镇管理环境卫生的主体责任,各乡镇与各村签定了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核,进一步落实了村级环境卫生责任,各乡镇组建了环境卫生督查队,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环境卫生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好转。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综合治理
一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2016年以来,我县建立了“20+10”财政投入模式,即县财政对年度计划脱贫村每村安排20万元建设乡村舞台,安排10万元进行村容村貌整治,落实每村3万元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进行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至目前,各乡镇建成垃圾池2213座、建成垃圾填埋点998个、配置日常保洁手推车1900辆、修整围墙1600平方米、栽植公路行道树443公里、拆除违法建筑20余处。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落实《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公约》、《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制度,大力推行“三筐一桶”垃圾分类收集,通过抓日常管理,提高了乡村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质。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环境卫生“日清扫、周检查、月通报、年奖惩”的评比制度。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制度,在保洁人员、区域划分、清扫清运、检查评比、兑现奖惩等各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积极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庭院三包”、“十户轮流值班”等环卫保洁制度,形成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有力推动了全县环境卫生整治的科学化、长效化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成效
为全面促进我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县委调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农工部、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乡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环境卫生较差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今年已对2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确保了农村环境的美丽净洁。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