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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函〔2015〕31号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天水市委员会: 贵党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把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考核内容,把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照国家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把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以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目标,以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为动力,积极落实“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省政府“体育惠民工程”建设任务,多形式、多渠道筹集人、财、物等资源,把建设群众健身场地设施作为执政为民的民生工程,在城乡建设了一大批“经济、方便、实用”体育健身设施,在建设范围上注重“广”、在建设标准上注重“高”、在活动内容上注重“新”、在日常管理上注重“细”,把群众对全民健身的需求和美好生活的期盼转化为党和政府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形式多样、亲民便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 在实施体育惠民工程过程中,我们积极整合宣传、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农业等资源,加强综合文化站建设,大力改建、新建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为群众健身创造条件,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健康”的社会环境。把实施《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工程》、《千乡镇村农民健身工程》、《较高标准篮球场》、《体育惠民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城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取得了战略性突破和实质性推进。目前,我县已建成各类体育场地424个,占地面积341159平方米,建筑面积380222平方米,人均占有体育用地面积1.03平方米。全县共有公共体育场馆1个(清水县体育中心),乡镇体育健身中心4个(山门镇、红堡镇、白沙乡、松树乡)村级健身广场86个(一村一场建设),标准田径场4个(农校、一中、五中、六中),各乡镇自然村、中学、学区各种运动场329个,配置体育器材142套。全县健身路径有76条。随着县体育中心升级改造,铺设人工草坪、塑胶跑道及看台,为我县承办大型体育活动创造了条件。我们把“农民健身工程项目”列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与实施后,在认真总结乡镇实施“一乡一站”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村级“一村一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明确提出了“建设标准高于省体育局规定”的要求,全部按一类标准建设,并对建设条件、选址、投入方式、维护责任等做了具体要求,即: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选址、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开发体育设施、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和建立体育竞赛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全县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调动农民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黄门、草川等乡镇每年组织群众举办体育比赛,县教体局抽调裁判人员,通过专业化的运作,提高赛事承办与服务能力,为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激发了群众竞争热情,提高农村体育的发展水平,这样有效地推动了体育健身活动的规范化、经常化、社会化。 在今后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中,一是争取国家体育惠民项目,在县城体育中心东侧建设综合性体育场馆。体育场馆建设实现一县一中心(体育活动中心),与场馆建设必须集中在一起,场馆占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室内配备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综合性体育设施。为全县举办中小型体育赛事创造良好条件。乡镇体育设施建设活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一乡(镇、社区)一站(文体活动站)、室内可供体育健身的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村级体育设施建设必须建成一块1000平方米的硬化标准篮球场,配备篮球架及乒乓球台;二是争取项目优先考虑西关、五中铺设人造草坪足球场,塑胶跑道,逐步向体育设施完善的学校配备体育设施、器材等,为提高学校品味、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健全各级体育组织,县、乡(镇)成立农民体育协会,行政村成立体育单项协会;全县体育社会指导员达到500人。体育活动形成制度,县、乡(镇)行政村经常开展健身活动和体育比赛,全县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8%。四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拟建清水县全民健身综合训练馆,力争实现一村一场达到全县行政村的60%。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0日 抄 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151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