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姚斌委员:
您提的“关于农村集贸市场无节制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清水县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持续加大农村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占道经营、污水四溢、脏乱差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各乡镇组织当地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交管站、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对集市进行集中整治,划定商品经营区域范围,使每位商户都有摊位,同时在集市上巡回监管,对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的商户及时劝阻,加强规范管理,有效避免占道摆摊设点现象发生,同时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督促临时摊点及时清理周边垃圾,确保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洁。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向全县群众印发《倡议书》,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在逢集时通过广播播放市场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相关宣传单,引导群众落实“三包”责任,不断提高商户规范经营意识,营造有序经营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管理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建立了乡镇垃圾回收站18个,生活垃圾得到了收运处理。发挥镇村属地管理优势,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集贸市场纳入日常重点巡查管理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强化监督,切实保障道路畅通,干净整洁,经营有序规范。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为底线、整治村庄环境为重点、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的思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为抓手,发挥乡镇执法队作用,加强管理,从严治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严防占道经营现象反弹,督促经营户增强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经营秩序,引导消费者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农村环境面貌。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