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sxrmzfbgs/2022-00125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市政协七次会议第041提案的答复


郭红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实施限塑令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清水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部署要求,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清水县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及整治时间节点与整治措施。对照《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制作了“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共建绿色幸福家园”承诺书,重点承诺内容为不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针对什么是塑料污染以及塑料污染的危害性进行了广泛宣传,与市场经营主体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书1000余份,达到了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或不用塑料袋,共同拒绝塑料污染,切实减少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的目的。三是强化执法检查。 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及农用地膜销售经营户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对流通领域塑料袋、塑料餐具、农用地膜监管力度,防止造成塑料污染。截至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下架没有标识和超薄塑料购物袋1038个、农用地膜20公斤,没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44个。

下一步,我县在巩固“限塑令”成果的基础上,一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纸质宣传材料发放、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多种形式宣传限塑的重要意义,将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村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和生产、销售企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抓好塑料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否真正落实“限塑令”,是否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购物袋,是否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完善建立长效机制。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环保购物袋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2192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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