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县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王丽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县道县养、乡村道乡村养”的原则,县道404.4公里由县农村公路养护站负责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养护,其余1275.8公里乡、村道由乡镇、村组采取群众集中养护、村民小组轮流养护等方式进行养护,进一步强化了组织保障。确定每月5日、15日、25日为农村公路集中养护日,大力宣传农村公路管护公约和通村公路管护“三字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养护管理,实现了农村公路“全员养护”和养护常态化。由县交通执法队进驻源头企业、加强源头监管,加大道路巡查管理和执法力度,2020年以来共纠正、查处破坏路产路权、超限超载等违法案件71起,结案率100%,收取公路赔(补)偿费7.318万元、罚款26.33万元,实现了依法治路全覆盖。
目前我县大多数道路修建年代较早,道路超负荷服役,加之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乡村道路治超松懈,致使道路病害多,维修难度大,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级路长及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职责,建立路长总负责,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切实提高我县农村公路的管养水平;其次是加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到2022年底,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托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在我县进出口干线公路咽喉要道处设立治超检查点,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实行“周督查、月检查、季评比、年考核”“百分制”考核制度,由县交通主管部门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组,对养护质量不高的进行通报,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全县上下形成人人重视公路养护、上下联手齐抓共管公路养护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8—7151175
清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