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第二批20号:反映“清水县2019年“三改一补”项目已验收,但资金未支付”的问题,情况属实。2021年6月29日经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与县财政局协商,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剩余的802.68万元“三改一补”项目资金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在2022年度财政预算人代会批复后(2022年2月底前)一次性解决到位。
第二批25号:反映“清水县红堡镇吴湾村村口几百亩水浇良田成荒地已经多年了,现在让铁栏杆围起来,荒草丛生,真可惜”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依据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天民二初字第25号,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抵给天河公司用于清偿其拖欠工程款。由于天河建筑工程公司因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无力缴纳土地出让金。下一步清水县将依据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督促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建筑工程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早按出让规划条件动工建设。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批2021年7月1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9 |
20 |
清水县2019年“三改一补”项目已验收,但资金未支付。 |
清水县 |
其他 |
清水县2019年“三改一补”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负责实施,项目已验收,但资金未支付。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于2020年7月向清水县政府申请项目资金,但因资金申请时间迟、数额较大,未列入预算内解决。 |
是 |
2021年6月29日经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与县财政局协商,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剩余的802.68万元“三改一补”项目资金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在2022年度财政预算人代会批复后(2022年2月底前)一次性解决到位。 |
否 |
无 |
13 |
25 |
清水县红堡镇吴湾村村口几百亩水浇良田成荒地已经多年了,现在让铁栏杆围起来,荒草丛生,真可惜 |
清水县 |
其他 |
该地块为清水县白灵菇种植生产基地项目,占地面积88606平方米(约合132.91亩),涉及红堡镇蔡湾村吴湾自然村集体土地。2014年3月23日原清水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办理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2017年12月18日省政府以甘政函〔2017〕162号批准同意调整该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11月21日通过省政府批准征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准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批准文号甘政国土发〔2017〕397号)。该项目主体单位为天水豫翔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及甘肃中海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导致项目烂尾,土地闲置至今。 |
是 |
依据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天民二初字第25号,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抵给天河公司用于清偿其拖欠工程款。由于天河建筑工程公司因拖欠工程款数额较大,无力缴纳土地出让金。下一步清水县将依据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督促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建筑工程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早按出让规划条件动工建设。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