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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7月30日)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30日 20:05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截止2021年7月30日,我市累计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信访共20批288件。其中:市住建局4件(重点信访3件),市林草局1件(重点信访),市生态环境局1件(重点信访)、市水务局1件,市民政局1件,市商务局1件,市城市更新中心1件,秦州区124件(重点信访20件),麦积区68件(重点信访23件),甘谷县44件(重点信访14件),武山县10件(重点信访6件),秦安县15件(重点信访3件),清水县9件(重点信访2件),张家川县8件(重点信访2件)。转办信访中重点信访75件,一般信访213件,已全部转交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城市更新中心等部门和相关县区办理。目前已办理上报287件,其中办结170件,阶段性办结117件,约谈9人,问责23人,责令整改34件,立案处罚32件,罚款51.97万元。剩余1件信访还在办理。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0批2021年7月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55

1.武山县洛门镇邓湾村、榆盘镇马寨村有两个大型养猪场(2-3千头规模),没有环评手续,粪便处理不及时,臭味扰民。2.武山县城关镇有一养猪场,臭味熏天,影响杜康山庄的正常营业。3.武山县桦林镇有两家养猪场,粪便露天堆积,没有经过处理,通过一个大型果园的排水渠直排渭河,污染环境。4.河长制在武山县形同虚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省级秦岭细鳞鲑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台镇区域内,冷水鱼养殖户随意在河道修建水门坎、廊桥,人为的缩小了河道,影响行洪安全,阻碍了细鳞鲑的洄游通道,影响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个别冷水鱼养殖户,随意修建餐饮设施,没有任何手续,涉嫌占用基本农田,属于违章建筑,餐饮垃圾随意倒入河内,影响水质

武山县

畜禽养殖

经查,1.反映的两个大型养猪场是唐人神集团武山年产100万头生猪绿色养殖全产业链项目的一期子项目,其中,武山县洛门镇邓湾村养殖场占地面积714.84亩,常年存栏量1.95万头,年出栏仔猪26万头;榆盘镇马寨村养殖场占地面积216亩,年存栏基础母猪7800头,年出栏14.82万头猪仔。洛门镇邓湾养殖场项目于2020年8月18日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2021年5月完成了环保自主验收,2021年3月19日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该项目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并运行正常。榆盘镇马寨村养殖场于2020年8月18日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2021年5月完成了环保自主验收,2021年3月19日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该项目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并运行正常。2.武山县达源生猪养殖场位于城关镇下清池村岘路口,该养殖场远离村庄,不在禁养区内,项目于2013年9月29日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目前存栏2900头猪,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处理后的粪污能还田资源化利用。3.武山县桦林镇两家养猪场分别是:武山县畜旺达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武山赵坪爱春养殖专业合作社,均属于不上规模的农村散养户,距离村庄约50米。其中,武山县畜旺达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存栏150头猪,建有150立方米的化粪池1座,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进行还田利用,未发现外排现象。武山县畜旺达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存栏50头猪,建有150立方米的化粪池1座、堆粪场200平方米,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进行还田,未发现外排现象。4.龙台镇冷水鱼养殖区域位于黄河渭河武山段秦岭细鳞鲑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缓冲区内。目前该区域冷水鱼养殖户7家,均建有化粪池,餐饮垃圾均由龙台镇组织人员定期收集处理,不存在餐饮垃圾随意倒入河内现象。此7家养殖户分属于4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均已办理养殖专业合作社相关手续。经县自然资源部门对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龙台镇冷水鱼养殖区域不在基本农田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存在随意修建餐饮设施和涉嫌占用基本农田的违章建设问题。但该区域部分养殖户修建水门坎4处、临时拦水坎1处,修建占用河道廊桥1座,在枯水期对细鳞鲑洄游造成一定影响,存在行洪安全隐患。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唐人神养猪场、武山县达源生猪养殖场、武山县桦林镇畜旺达养殖专业合作社和赵坪爱春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问题,武山县责成相关乡镇和县畜牧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督促养殖企业定期对场区进行消杀、除臭,做好防疫接种工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是针对龙台镇区域内冷水鱼养殖户问题,武山县责成龙台镇和县水务局督促君义山庄对侵占河道廊桥进行拆除,确保行洪安全。龙台镇、县水务局、县畜牧中心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枯水期生态水流,确保对细鳞鲑洄游不造成影响。三是在马力镇王门村建成了一处细鳞鲑人工培育区,目前已培育保护细鳞鲑50尾,确保细鳞鲑种质资源安全。四是龙台镇加大对餐饮垃圾收集处理力度,积极组织公益性岗位对该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及时清理,确保生态环境整洁优美。

阶段办结

2

264

秦安县人民街槐树巷内有一黑臭大水坑,蚊蝇飞舞,臭气冲天,特别是遇到暴雨涝灾严重威胁着臭水坑周边十多户住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秦安县

污水

秦安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兴国镇政府、县住建局现场调查核实,该黑臭大水坑位于秦安县兴国镇凤山村人民街槐树巷内,该黑臭水坑为自然形成的天然水坑,周边村民在自行修建房屋过程中,对原自然形成的排水渠进行了封堵,巷内未铺设排水管道,雨水及周边住户的生活污水无法排出,聚集于该水坑,导致形成了黑臭水坑。

属实

按照2021年7月24日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一是由县住建局牵头,兴国镇政府配合,对黑臭水坑先进行清理;二是清理结束后,在该水坑内修建一个集水池,并安装排水泵,巷道内铺设排水管道,接至人民街污水管道内,确保雨水及生活污水及时排入城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是修建完成后,由县住建局、兴国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该设施交由兴国镇政府进行管理和维护。目前,已委托天水建筑设计院对该区域进行了地形测绘及排水管道标高的确定,正在进行图纸设计,预计2021年9月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该信访阶段性办结。

阶段办结

3

266

秦安县西川镇张家沟有两家砖厂,挖山取土,拉砖车辆多,造成道路灰尘大,道路破坏严重。对邻近村民果树有很大影响,经常冒黑烟,污染空气

秦安县

大气

秦安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和西川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举报的两家砖厂分别为:秦安县众星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成年产3500万块环保节能隧道窑生产线,配套建设有脱硫脱硝布袋除尘环保设施2019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秦环审发﹝2019﹞12号)秦安亨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盛建材),位于秦安县西川镇川口村,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成年产4000万块环保节能隧道窑生产线,配套建设有脱硫脱硝布袋除尘环保设施排污许可证,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秦环审发﹝2018﹞22号)两家砖厂于2019年4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21年5月11日-12日,两家砖厂委托甘肃领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进行自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检测值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要求的限值,评价结果为达标。县自然资源局对照两家砖厂采矿许可证中限定的范围,对开挖面进行现场界定,发现两家砖厂在采矿范围内取土,不存在越界取土的情况。由于受天平高速项目建设,信访反映的村级道路确实存在路面受损的情况,加之前期受暴雨洪水泥流影响,造成该村级道路路面尘土较大。7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委托兰州天昱检测有限公司,对两家砖厂有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7月27日,检测报告显示两家砖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浓度值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要求的限值,评价结果为达标。

部分属实

一是秦安县自然资源局要求两家砖厂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批复的范围,进行取土,严禁越界开采。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将定期对两家砖厂采土情况进行抽查,如若发现越界开采,将从严从重处罚。二是西川镇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天平高速项目部和县交通局对受损路面进行重新硬化,及时组织人员对路面积尘进行清扫。同时,要求两家砖厂加强对厂区门前道路的清扫力度,杜绝进出厂区的车辆带土上路。三是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加强两家砖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情况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求两家砖厂严格落实相关防尘抑尘措施,加大场内洒水频次,避免扬尘污染。

4

276

秦安县兴国镇刘家坪河湾村徐建国豆腐厂和邓家坪杨进勇豆腐厂,因为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和环评等手续,一个月前被查封,但目前这两家仍在生产

秦安县

污水

秦安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和刘坪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刘家坪河湾村徐建国豆腐厂”名为“秦安县徐建国豆腐加工小作坊”,法人:徐国,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GSXD620522202009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86205220000010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豆腐厂现有生产车间1处,面积约为125 m2,豆浆灶4口,热源来自全自动电热蒸汽发生器,生产废水通过PVC管道连接发酵包(2个,容积约为180m3),发酵包内现存生产废水约10m3,发酵后的废水用于还田。反映的“邓家坪杨进勇豆腐厂”名为“秦安县杨师傅豆制品加工厂”,法人:杨勇,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GSXD620522202009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862052200000107)、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豆腐厂现有生产车间1处,面积约为150m2,豆浆灶4口,生产锅炉已改为电锅炉,生产废水通过PVC管道连接至沉淀池内(容积约24方),发酵后的废水用于还田。秦安县相关部门均未对两家豆腐厂进行查封,近期也无生产痕迹。

部分属实

一是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和刘坪镇政府要求2家豆腐厂继续停产,并立即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经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和刘坪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恢复生产后,要求两家豆腐厂要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生产废水和豆渣,建立相关台账,同时,定期对生产间内外和污染防治设施及周边进行消杀处理,减少蚊蝇滋生,避免臭味扰民。

5

283

甘谷县安远镇一垃圾场,牌子上写着“安远镇镇区垃圾填埋场”,该处无任何处理措施,垃圾沟壑而倒,臭气弥漫,蚊虫乱飞

甘谷县

垃圾

经查,反映的垃圾点位于安远镇任山村南河桥以南1000米处,是该村临时垃圾填埋点,2020年3月份已彻底关停,所有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在村群公开发布信息劝阻群众不要再在该处倒垃圾。近期个别村民出于惯性,仍将零星垃圾倾倒该处,造成蚊虫乱飞、臭气扰民问题。

属实

7月25日,甘谷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安远镇政府核查处理,安远镇立即组织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一是动员机械1台,组织公益性岗位3名对垃圾全部清理转运至安远镇沙滩村垃圾焚烧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原垃圾点覆土还原,安装警示牌1面提醒群众不要再投放垃圾。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员巡查监管责任,督促村保洁队坚持每天清扫两次,做到全天候保洁,确定流动式垃圾车1辆每天上门收集,从源头上解决随意倾倒垃圾问题。三是发放了《安远镇环境保洁倡议书》,并对全镇36个村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6

285

1.甘谷县新兴镇谢家庄砖厂,长期不开烟气处理设施,烟气直排,厂区环境脏乱差,开采粘土未采取降尘措施,影响周边农业生产,长期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受到查处。根据2019年8月5日公布天环谷罚字(202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处罚20693元。依据环评法要求,未批先建应当处以总投资额1%~5%的罚金,根据该砖厂公示相关材料,总投资额为2500万元,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仅处罚了总投资额的0.08%。2.其他县区的小砖瓦窑、小石灰窑都关停了,为什么甘谷的还在继续烧,没有烟气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只是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象征性破坏了一部分,没有去彻底拆除,恢复生产了也没人监管。3.甘谷县内废旧品回收行业无人监管,废旧汽车摩托车、电器、电瓶回收点,废旧机油、废电路板、废电瓶露天堆放,污染土壤,危险废物监管缺失。4.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无视法律法规,未取得相关审批验收手续建设生产,不建设烟气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如宗海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伟胜源广再生资源公司等)。

甘谷县

大气

污水废品

甘谷县建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谢武,占地约68亩,位于甘谷县新兴镇谢家庄。该公司于2019年8月委托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9年9月由我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批复文号谷环发〔2019〕57号),并于2020年4月委托甘肃卓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7月,该公司开始生产线联机调试,2020年12月完成了验收。该公司因循环池水泵故障于2021年7月2日停产维修。经调阅资料,该公司今年4月开始生产,于2月1日购置了60公斤钠碱,2月3日购置了20吨钙碱,有加碱台账记录,并于2021年5月10日委托甘肃陇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了自行检测,检测报告(〔环〕检字2021116号)结果显示达标排放。该公司厂区内未及时采取清扫洒水降尘措施,生产原料煤矸石全部存放于料棚,取土场开采黏土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经调阅资料,2019年6月,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正在开工建设,2019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建设。2019年7月天水立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甘谷县建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天立评字〔2019〕057号),评论结果显示甘谷县建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拟评估砖窑及制砖设备等固定资产于2019年7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的评估值为191.6万元。依据评估结果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裁量结果,作出了20693元的处罚决定(天环谷罚字〔2019〕01号)。经调查,甘谷县小砖瓦窑全部分布在新兴镇,从业人员近5000人,年产值达1亿元,是本地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2006年甘谷脊兽制作技艺被省政府公布为甘肃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为全面整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20年6月13日开始,新兴镇联合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各类窑体进行拆除,按照先拆空置窑、再拆甘通公路沿线窑、最后拆村中窑的思路步骤,分期分批、压茬推进小砖瓦窑拆除,2020年11月底完成拆除任务,拆平328座,破坏窑体18座,去功能化12座。接到这次信访问题后,县政府责成新兴镇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实地对358座窑逐一核查,核查发现2座窑有修补痕迹,但未发现重新烧制的情况。新兴镇2018年8月联合工信、环保等部门,对磐石村涵沟桥下的2座烧制白灰的窑进行了彻底拆除,经现场查看,拆除后的窑无烧制生产痕迹。ƒ2021年7月22日,甘谷县组织召开了废品收购行业经营者集中约谈暨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规范意见和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县公安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前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废品收购企业进一步核查处理。目前,已完成全县53家注册登记废品回收经营单位(其中企业31家,个体工商户22家)的检查,发现6家与居民区临近,对周围人居环境有一定的影响。④关于磐安宗海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问题,经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该企业于2015年9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甘谷县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甘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0月8日以《甘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谷县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谷环发〔2015〕179号)文件进行批复,2018年11月,该企业委托天水天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建有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3座总面积210m3废水沉淀池,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存在外排,生产废气通过废气回收装置活性炭处理后由排气筒排出。关于伟胜源广再生资源公司有关问题。经查,伟胜源广再生资源公司位于甘谷县大像山镇史家村,持有营业执照,投资人为史胜,场地面积约950㎡,建有2层约8米高的废铁存储厂房,厂房占地面积约为300㎡,院内空地及厂房地面全部用水泥硬化,因该公司实际经营项目为废铁收购,该公司从事废弃金属的经营行为也按照要求,向甘谷县公安局进行了备案,县公安局西城区派出所也将该公司纳入了日常监管,该公司所从事的废弃金属收购行为,不产生烟气,不需建设烟气排放设施,无废水直排现象,存在部分废铁露天堆放,未及时转运到厂房内部,现场卫生情况较差。

部分属实

问题1:甘谷县一是根据该企业2021年5月10日检测报告、加药台账以及购药票据,说明该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正常,能够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将持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督促该公司对厂区每天进行洒水除尘,提高雾化机降尘作业频次,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并对厂区定期进行打扫,保证厂区干净整洁,并加强对取土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三是根据《甘谷县建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天立评字〔2019〕057号)的评估结果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裁量结果,处罚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处罚规定。该问题已办结。问题2:甘谷县一是组织人员成立镇村两级干部组成的专责组,靠实工作责任,对反馈的区域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按照“一人包抓一窑”的原则,不漏一窑进行拉网式的核查和管理,对发现的2座有修补痕迹的窑进行了拆除。二是对拆除区域实行常态化跟踪巡查监管,如有个别群众私自偷烧偷产现象,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土桥子脊兽产业园建设。为解除小砖瓦窑拆除后群众的后顾之忧,保护和传承脊兽非物质文化遗产,稳定群众收入,县委、县政府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决定建设甘谷县土桥子脊兽产业园,对传统青砖青瓦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采取“分户制作、集中烧制”的方式进行集约化生产,从根本上解决小砖瓦窑污染环境问题。目前,土桥子脊兽产业园正在加快建设,争取2021年12月底建成。该问题阶段性办结。问题3:甘谷县对排查出的距离住户较近的6家废品回收站全部停业整改,正在督促对暂存废品清场搬离。同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由乡镇政府牵头,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废品收购行业监管及整治工作,商务、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建设部门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各负其责,提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依法行政,强化措施,持续加大废品回收行业的监管力度,彻底杜绝不规范废品收购行为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该问题阶段性办结,正在组织对全县废品回收单位是否有回收废旧汽车摩托车、废机油、废电路板、废电瓶等危险废物的情况进一步排查,待排查结束后再另行上报。问题4:甘谷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磐安宗海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加强设备维护,对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地装置及时更换和清理,搞好厂区绿化,场地定期喷水除尘,做好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每年检测计划,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周期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问题办结。关于伟胜源广再生资源公司问题,甘谷县相关部门已要求该公司,一是彻底整改废弃金属露天存放的问题;二是拆除废弃的汽车拆解设施设备。该公司目前正在联系上游废弃金属收购商,将露天堆放的废弃金属及废轮胎进行销售清理,对汽车拆解设施进行拆除搬离。目前,该企业已拆除了部分汽车拆解设备,对部分收购的废弃金属进行了销售清理。该问题阶段性办结,甘谷县相关部门正在对该公司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待调查结束后另行上报。

阶段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