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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1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09:37   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1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12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12项

反馈问题:2023年10月现场调查发现,清水县为打造休闲康养旅游项目,未履行任何手续,违规进行土地表面清理,破坏耕地11.6亩、林地17.6亩、园地33.3亩。

整改目标: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园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纠正到位、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1日前

责任单位:清水县委、县政府

整改情况:针对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12项整改任务,我县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我县制定印发了《清水县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巩固提升整改方案》,对土地清表行为破坏耕地11.6亩、园地33.3亩的行为进行了现场调查,未发现实质性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自然资源局下发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3-46号)》,督促恢复土地原用途;针对违法占用林地17.6亩(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问题,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与2022年度林地变更数据库比对分析,确认毁林面积3.8亩(其中乔木林地3亩,其他林地0.8亩),林草局对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罚款76003.8元,并责令完成苗木补种补造。目前,清水县对清表土地进行了生态修复,对17.6亩林地栽植云杉2932株、丁香2932株,对11.6亩耕地种植玉米约46400株,对33.3亩园地栽植花椒1600株,套种万寿菊79000株。同时建成两个40立方米的高位蓄水池,用于对整个清表区域栽植的苗木、玉米进行田间管理和提质增效。

通过对破坏耕地区域种植小麦、玉米,林地区域补种油松、云杉、丁香,园地区域套种花椒万寿菊等形式完成了生态损害修复,并委托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天水市清水县休闲康养旅游项目违法侵占耕地、林地、园地事件生态环境修复实施效果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生态修复植被指数恢复效果较好。因已履行了生态损害赔偿义务,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赔偿义务人已经履行赔偿义务,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的规定,终止索赔程序。2024年7月23日,县政府对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验收意见:经省、市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核查,清水县委、县政府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12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形式向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反馈,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1.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7571832(兼传真);邮箱:qshbj@126.com

1.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兼传真);邮箱:tsszgb2@126.com

2.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418642(兼传真);邮箱:zgb841864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