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31-120655-483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5-12-22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重点企业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5-12-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重点企业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一、明确重点,实现企业分类管理
我县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今年被纳入国控污染源,6家企事业单位列入市重点监管企业,分别为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天水轩辕纸业有限公司、甘肃天河酒业有限公司、清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清水县人民医院、清水秦源良种鸡繁育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水太阳生态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秦源牧业良种鸡繁育有限公司处于我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已关闭,其余5家严格按照《天水市2015年工业污染源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分为A、B、C三类,实现差异监督管理。在正常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国控源企业每周监察2次,A类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B企业每月检查4次,C类企业每月监察1次;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夜间、节假日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2次。
二、建档立卡,完善企业信息档案
企业环保档案是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和重要参考,我局为切实加强对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对企业环保资料的管理水平,开展了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建工作,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日常环境监察记录、监测报告、信访投诉、行政处罚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企业环境管理信息。“一企一档”的建立,有利于深入了解企业环境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有利于针对性地监督和指导。
三、强化整改,规范企业环保行为
我局执法人员每次监察中按照环境监察工作制度规定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管,每次监察制做现场监察记录。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对照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督促履行到位,对未能按期履行到位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清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