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031-120855-765
  • 发布机构:清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5-04-02
  • 公开方式:公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
发布日期:2015-04-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5〕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总体攻坚战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力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的部署和安排,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产业集聚发展新优势,形成支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新的增长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按照加快发展、提升质量、提高竞争力的要求,紧紧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突出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化配套企业集聚发展;突出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增强企业发展核心技术的竞争力;突出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加快重点项目和产业基地循环化发展;突出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各类要素保障;突出用好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完善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营造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20个。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120个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拥有量比2014年增长15%。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培育产业主体,扩大产业发展规模。
  1.继续推进第一批16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骨干企业培育和发展,启动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骨干企业遴选认定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启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中小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做实做强骨干企业上下游关联性支撑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信委)
  3.组织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攻坚战骨干企业股权投资方案,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加快产业聚集发展,促进产业基地建设。
  1.积极推进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和兰州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聚集发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兰州市政府、金昌市政府)
  2.加快兰州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探索经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兰州市政府)
  3.制定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实施大纲,争取国家批复我省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继续推进二次电池及电池材料、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材料、微电子和有色金属新材料等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兰州、天水、金昌、定西市政府)
  (三)加大科技支撑引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发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的科技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启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技术路线关键节点攻关计划。组织开展重大技术专项,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
  2.重点培育和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
  3.制定《甘肃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各类技术交易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配套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4.依托种子生产龙头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进玉米、马铃薯、瓜菜等生物育种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5.建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优势行业专题专利数据库,编制《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分析报告》,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个性化服务清单。(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1.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管理,抓好天水华天电子科技园、长城电工天水电工电器产业园等10个重大项目的建设,争取金川集团公司1万吨羰基镍、稀土公司1千吨高性能稀土抛光粉等项目在年内建成投产,开工建设兰州金川新材料公司5000吨四氧化三钴、甘肃郝氏炭纤维产业园等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组织实施兰州、白银和敦煌等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兰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兰州、白银和敦煌市政府)
  3.组织申报和开展物联网产业应用示范、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高性能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专项应用示范试点和重大创新发展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制定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养信息产业新业态实施方案。大力发展云平台、云软件、云服务、云终端,推进软件产业集聚区和发展载体建设,积极培育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工信委)
  5.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先进装备制造业,提升整机制造水平,扩大关键零部件省内配套能力。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装备的研制、示范工程建设和产业化,努力开拓核能应用装备配套市场。(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五)改革财政投入方式,拓宽产业融资渠道。
  1.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引导基金带动放大作用,制定《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和监督管理规则。(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2.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利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节能与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新材料等省级财政参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建立骨干企业与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动态机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融资,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合作水平。
  1.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计划,建立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产业前景广阔、具备实施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库,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招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2.推进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入驻新区保税区。提升兰州中川机场国际航空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开通兰州机场国际货运业务。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贸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3.推进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支持龙头企业在中亚、西亚国家和欧盟注册中药产品,建设中医中心,扩大中医药国际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
  1.继续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税收、经营状况的监控分析工作,建立骨干企业与税务部门联系制度。(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2.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融资模式,提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3.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年度发展用地计划,协助骨干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和勘查许可等手续。(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4.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力度,动态更新《甘肃省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名录》,支持名优节能环保产品拓展市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5.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级财政资金管理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甘肃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资金的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甘肃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加强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
  6.引导和鼓励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与企业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学科专业,支持和鼓励高校与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共同建立实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7.坚持一事一人一议原则,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加大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骨干企业需求,帮助引进国外相关领域专业人才。(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门协调会议(以下简称“省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主动认领、靠实责任、细化措施,紧盯工作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及时向省协调会议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调度协调。省统计局要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经营运行统计调查体系,加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定期向省政府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监测分析,对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省协调会议研究决定。
  (三)严格督促检查。省政府办公厅、省协调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门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衔接沟通,定期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省协调会议办公室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加强统筹组织,加大检查评估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