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民发〔2024〕152号
清水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4年第四季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就读孤儿助学补助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天水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天市民发﹝2022﹞53号),经我局摸底排查,决定对陈昱竹等7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就读孤儿,每人补助0.25万元孤儿助学金,共计1.75万元,现将资金进行发放。
一、发放对象:经审核确认的7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读孤儿。
二、发放方式:助学资金由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个人的账户进行发放。
三、有关要求:“孤儿助学”项目资金是助学项目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拖欠、扣除。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其生活补贴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县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就读孤儿花名册
清水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