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清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29人,因事请假2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