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关于研究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会议指出,禁放烟花爆竹是治理大气污染、保护改善环境的现实需要,是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的现实之需,更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县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发布《公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禁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危害,宣传禁放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处罚措施,推动禁放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永清镇、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方案》和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禁放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