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解民忧、暖民心的一项德政工程来抓,并纳入为民办理实事之一来落实,依照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建设,着重突出保障性住房的实用性、经济性,力求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实行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建设,相关税收和规费在政策范围内按最大优惠幅度减免,让利于民,尽最大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同时,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招投标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着力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打造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