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鲁昕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清水县医院灵堂举行。鲁昕同志生前好友、同事、亲属及各界群众代表300余人为他送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各级领导前来吊唁,并看望家属。 下午17时,遗体告别仪式正式举行。告别厅布置的庄严肃穆,大厅正中端放着鲁昕同志的遗像,两旁悬挂着“英年早逝留憾遗叹,奉献岗位堪为表率”的黑色挽联,大厅两侧排列着有关单位领导、生前友好、同事、亲属等敬献的花圈。哀乐低回、哀思绵绵,各界人士怀着沉痛的心情,向鲁昕同志作最后的告别。 鲁昕1972年2月23日生,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派出所教导员、所长等职。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工作表现突出,先后参与查处各类案件数百起,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破案能手,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5年3月14晚,清水县公安局红堡派出所所长鲁昕因过度劳累,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不幸于3月15日凌晨1时39分牺牲,年仅43岁。 鲁昕同志牺牲后,国家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甘肃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马世忠分别作出指示,并发来唁电,向鲁昕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向其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