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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清理清查城乡低保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图)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1日 00:00   来源: <a href='http://www.tianshui.c    预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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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因此它的申领和发放程序是关乎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格外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清水县把清理规范城乡低保作为整改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认真开展复查复核,根据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分类施保,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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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聚焦“四风”化解矛盾,梳理归纳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中存在乡村干部说了算的“随意保”,优亲厚友的“关系保”,作为离职村干部福利的“待遇保”,私下变更保障对象的“暗箱保”,收取好处费的“金钱保”等突出问题,该县认真细致地开展了低保清理规范工作,确保了“应保的一个不漏,不合标准的一个不进,超标准的一个不留”,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阳光低保”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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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截止2014年底,清水县共清理出因收入超标、死亡、户籍迁出等原因的低保对象1058户4439人(其中:城镇67户158人;农村991户4281人),分别占低保对象总户数的7.2%,总人数的8.4%;调整保障类别的有333户886人;对符合条件拆户施保的 76户281人已全部按户施保。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2756户48478人,城市低保对象1939户4489人。其中,新纳入低保对象1066户44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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