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7日,清水县在县文化馆举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 共建美丽新清水”诗歌朗诵比赛,有16支队伍进入决赛,他们热情的歌颂祖国、歌颂家乡、歌颂火热的青春岁月,抒发了对实现“中国梦”的坚定信心,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首场以《祖国,我爱你》拉开了比赛的序幕,他们精彩的朗诵,或如涓涓细流,松弛有度;或如百丈飞瀑,震撼跌宕;用热情的诗歌赞美伟大的祖国。通过此次诗歌朗诵比赛,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深化了对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有38支队伍报名参赛,分两场比赛,在第一场比赛后,有16支队伍进入了决赛,通过比赛,清水县第一幼儿园、白沙乡以9.94分获得了本场比赛一等奖,远门乡政府、清水县第三幼儿园一队、清水六中获得二等奖,清水一中、轩辕小学、原泉小学、政府机关、清水第二幼儿园获得三等奖,其余七支队伍获得优秀奖。 
(清水五中朗诵《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秦亭中学朗诵《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 
(黄门乡政府朗诵《我的祖国》) 
(清水六中朗诵《牛头河畔的美丽清水》) 
(东关小学朗诵《文明的种子和谐的花》)

(原泉小学朗诵《让梦想飞扬》) 
(轩辕小学朗诵《追梦》) 
(清水第三幼儿园第二队朗诵《光荣与梦想》) 
(陇东乡朗诵《清水梦,我们的梦》) 
(清水一中朗诵《清水,奔流在我生命里的一条河》) 
(白沙乡、清水县第一幼儿园朗诵《腾飞的中国梦》) 
(清水第二幼儿园朗诵《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远门乡政府朗诵《我容光焕发的母亲--新清水》) 
(清水第三幼儿园二队朗诵《趁父母还在》) 
(政府机关朗诵《中国梦,我的梦》) 
(清水县第三幼儿园老师歌唱《芦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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