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清水县政府县长马越垠主持召开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牛永祯,副县长蔡俊杰、安智辉、孙洁,县政府党组成员秦永斌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伟,县政协副主席张永顺列席会议。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
会议研究了《清水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会议指出,《审查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审查办法》的重要性,提高执行《审查办法》的自觉性,确保我县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及时、规范、有序进行。
会议研究了《清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自2012年我县被列为甘肃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试点工作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清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该《方案》的制定,对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关于清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实施细则的汇报,会议指出,清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对于规范全县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行为,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建立健全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