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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7日 00:00   来源: <a href='http://www.tianshui.c    预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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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午,清水县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和新要求,通过剖析发生在全市、全县领导干部当中的几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总结教训、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曹明忠,清水县四大组织全体在家领导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及驻县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城区各中小学校长、县属各医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怀炜结合典型案例作了警示教育报告;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曹明忠围绕发生在我市的腐败案件作了警示教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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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大会上,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做了重要讲话,刘天波指出,从全县情况看,由于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绝大部分党员干部努力做到了为民、务实、清廉,总体上保持了良好形象。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的任务艰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为政不廉、利欲熏心,给党的形象和全县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问题依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不断在上演,个别“小官大贪”影响很恶劣。

刘天波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始终牢记组织的重托,倍加珍惜干事的平台,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千万不能有任何幻想和丝毫侥幸。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就要敬畏党纪国法、严格修身做人、用好手中权力、踏实干事创业。

刘天波强调,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核心和重点就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要求,盯紧抓牢“3783”主体责任体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首先要认真履行三大职责,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三个方面;其次,要着力抓好七大任务,即在抓纪律、抓导向、抓作风、抓惩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上下功夫;第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八大机制。同时要深化拓展联村联户行动、效能风暴行动、先锋引领行动等三大载体,推动全县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社会齐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刘天波强调,清水的发展,需要一支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需要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清正”二字牢记于心、体现于行,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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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主持会议,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严格对照检查,认真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争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放心、让亲人放心的合格的领导干部。

马越垠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身边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以各种形式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县营造出良好的反腐倡廉教育氛围;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勤政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实干为民、勤政廉洁,维护好党的纯洁性,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维护好干部的形象和威信;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运行,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言行一致的表率、严于律己的表率,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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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曹明忠围绕发生在我市的腐败案件作了警示教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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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怀炜结合典型案例作了警示教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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