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监管,严防疫情发生或蔓延,清水县司法局全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做到守土有责。按照省、市、县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基层股工作人员、各司法所长为成员的防控帮教领导小组。要求各司法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每天“零报告”,在接到监所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后,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回家后第一时间与其见面,并与所在村(社区)对接落实好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确定隔离观察期间检测人、责任人,做好跟踪和防控登记,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不脱管、不失控,无疫情发生。
二是主动履职,做到守土担责。 由各司法所所长及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走访,掌握真实情况,了解其近期活动轨迹(是否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力做到担当担责。
三是无缝衔接,做到守土尽责。为防止信息传递不及时导致排查、防控不到位,造成疫情隐患。司法局基层股工作人员主动与相关监狱、看守所联系掌握近期刑释人员信息,并与接收到的监狱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汇总,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至辖区内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与村委会落实隔离措施,并确定隔离期间检测人,责任人。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先后对甘肃省金昌监狱、江苏省苏州市边城监狱刑满释放人员李某某、康某某实行了“双列管”,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无一漏管、无一脱管真正做到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