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最新通知,公布了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这一消息无疑为我国农村能源转型注入了新的活力,并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根据文件,此次入选的试点地区包括辽宁省法库县、江西省宁都县、海南省屯昌县、重庆市奉节县、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省弥渡县、甘肃省清水县、青海省湟中区等8个县区。

这些试点县通过各省申报、专家评估、部门审定等多重筛选后,最终获批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先锋,将为其他地区提供实践经验和示范效果。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在清洁能源发展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