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械经营单位经营行为,3月中旬以来,清水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药店和诊所药品经营使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县域内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处方药是否凭有效处方购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开摆放、麻黄碱类药品销售是否规范、医疗器械是否分类处理和分类摆放、是否继续存在过期药品等。

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销售登记台账、票帐货是否一致,并随机抽取企业销售的药品品种进行核对,确保药品购销库存真实一致。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3家、诊所13家,对4家存在违规销售问题的药店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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