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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全面完成公证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7日 00:00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清水县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二级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公证机构改革前,领导职数和工作人员均按编制要求配备到位。

2017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公证机构改革工作,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先后专题研究了公证机构改革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8日提前顺利完成了公证机构改革任务,将清水县公证处由行政体制转为事业体制,原公证处行政编制划归县司法局,实现了体制机制的整体转换和工作人员的妥善安置。改制后,清水县公证处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司法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形式、主要职责均保持不变。今年元至3月份,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件,机构运转正常,日常业务开展规范有序,公证办理做到了改制不改“质”,在保护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权合法益,推进“法治清水”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