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集体土地(含宅基地)及农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按照农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四级检查验收(即县级检查、市级验收、省级抽验和国家抽查)制度。10月20日,清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蔡小明带领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测绘管理工作站、地籍管理股、蓝图测绘队、作业单位省地矿局一勘院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队伍,对目前正在开展的陇东镇丰台村农房补充调查工作进行了检查。陇东镇政府高度重视,派出分管领导和村组干部全程参与检查。 检查队伍分成两个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房调查验收细则》(试行)和《甘肃省农房补充调查及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操作手册》(征求意见稿),抽查了30宗农村宅基地的内业填写和外业调查情况,勘丈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130条。检查发现地籍调查表、房屋调查表等表格填写基本满足不动产登记相关规范要求,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勘丈基本满足《甘肃省农房调查验收细则》规定要求,误差、中误差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 同时,检查组当场指出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如由于丰台村大部分宅基地没有院墙,造成调查人员对权属界线难以确定或村民指界不一致,经与乡镇、村、组干部协商,最后一致同意对于现状没有发生变化的宅基地,按照原“三权颁证”确定的权属调查结果确权,不予变更原调查结果,待以后农户房屋建设竣工或院墙建成后,再申请变更登记。工作中还发现作业人员只注重农房的调查,而对原“三权颁证”过程中界址点设置不准确或现状已发生变化的宗地修改不到位,对房屋结构、建房年限和幢的认定不准确,图表与实际现状不符、作业进展缓慢等情况。检查组要求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和《清水县农村房屋补充调查实施方案》,对原来调查成果不能满足发证技术要求、或者已发生变化的宗地,要重新按照新的工作方案进行调查确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入户调查核实,确保工作质量。 检查组要求,作业队伍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靠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时间人员,将外业调查工作尽量安排在天气较好的情况下进行,内业工作安排在雨雪等不宜外业作业的时间段进行,确保按年底完成总任务量30%的工作目标。 蔡小明局长强调,本次农房调查工作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加快推动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技术作业单位必须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确实权,颁铁证”,保证本次工作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