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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力做好综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6日 00:00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清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以创建“平安医院”、打击“两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目标,全力抓好综治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化解了医患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认真排查摸底,加强服务管理。2015年10月,天水市将我县确定为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县。项目实施以来,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综治、卫计、公安、民政、残联等2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经市三院专家最后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489人。对病情稳定的每季度随访一次,病情基本稳定的1月随访一次,病情不稳定的半月随访一次,并及时提供用药指导。每年由村医和乡镇卫生院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配合村委会,乡镇政府,做好病人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积极动员病情严重的患者到市三院住院治疗。

(二)完善救助体系,落实各项政策。

一是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我县将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类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纳入农村重特大疾病重点医疗保障范围,取消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以高于其他病种20%的比例进行重点保障(即报销比例为80%,精准扶贫户报销比例85%),并且不受药品目录和普通住院年度封顶线限制。与此同时,将以上六类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分别按II、III类疾病给予年度不超过10000元和3000元的新农合补助,补偿比例达80%。二是提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我县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民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除了为严重住院精神患者及时兑付一次性3000元的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外,还为他们落实年人均两次累计不超过8000元的民政救助。同时,对部分因精神疾患致贫的家庭优先办理低保。实行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认真落实重度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为一、二类精神残疾患者垫付了新农合参合金、养老保险金,为精神残疾患者办理了残疾证。三是将精神分裂症列入特殊门诊疾病。我县对精神病住院患者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实报实销,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比例在10%以下,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0%,不受起付线限制。精神分裂症住院职工、居民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76%、68%;将精神分裂症列入特殊门诊疾病,退休、在职职工、居民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70%,切实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四是全面落实以奖代补资金。2016年以奖代补资金251.8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其中县财政补助1381人,市财政补助18人。全面落实了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