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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召开全县农村房屋补充调查确权工作启动会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2日 00:00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在未来三年内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的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7月21日,清水县召开农村房屋调查确权工作启动会,县国土资源局各相关股室、站、所及作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李小明主持。

会议宣读了《清水县农村房屋补充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清水县农村房屋补充调查工作方案》。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人就农村房屋调查表的填写,原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中存在的分家析产、赠予、权属材料等变化方面需注意的问题作了强调。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使农民享有的不动产权利得到法律确认,对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发证面对的是一家一户的农民群众和广大基层农村集体,关系到他们的切身权益,确权登记的质量就是这项工作的生命。在大规模的集中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一旦出了问题,将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并且纠正难度也很大。因此,要在抓进度的同时,抓好确权登记的质量管理,坚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相统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程办,绝不能留后遗症,更不能因为确权登记发证的不规范,引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要确实权、颁铁证,确保确权登记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2012年5月开展以来,经过4年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完成了全县18乡镇、260个行政村、329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和约7.1万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调查、地籍测量与数据库的建库归档任务。本次农房补充调查是前面工作的延续和补充,是在“三权发证”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调查一批,验收一批,颁证一批”的原则,让群众切切实实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由于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性较强,因此聘请了具有乙级测绘资质的甘肃省地矿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作为本次工作的技术作业单位。会议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作业技术单位负责宗地权属的复核、房屋产权调查、房屋测量、调查成果归档与建库等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质量控制,组织验收、登簿发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