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文物局以国保、省保、县保等文物保护为重点,努力做好野外文物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县、乡、村文物保护网络。 一是对全县乡村文保员进行一次排查摸底,签订2016年文物安全责任书,靠实了乡、村组织保护责任,积极争取落实了业余文保员报酬5.4万元。 二是开展了野外文物巡查、督查工作。加强了对县域内文物安全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控,及时准确上报县域内文物安全动态。 三是全面做好李崖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的相关启动工作。主要完成保护规划编制的招标工作,签订了编制协议,保护规划按计划编制。 四是全力做好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树标工作,公布县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的划定公布工作,对没有树标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树标。至目前全县55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树立了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这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五是高质量的完成省保单位的档案编制工作。积极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月份以来,按照省市关于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排部署,对全县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摸排整理,根据其所具有的历史、文物、艺术、科学价值,最终确定推荐4个申报对象,分别为李虎墓、秦亭魏碑、梅江古民居和刘坪战国墓地。编制了详实的申报材料,并逐级上报,省政府公布的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县李虎墓、刘坪战国墓地名列其中。 六是为了加强省保单位的“四有”工作,对我县5处省保单位的档案进行编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按照国保单位档案编制要求,对五处省保单位的档案进行了高质量的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