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接到中国石油西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打假办举报称,我县境内有经营者从事销售假冒“昆仑之星”注册商标、标示的润滑油、防冻液。 接到举报后,我局经检分局对此十分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联合中国石油西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对我县经营润滑油、防冻液的经营户进行了逐家逐户的检查。经检查,有4家商户所销售的“昆仑之星”润滑油、防冻液与中国石油西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注册的“昆仑之星”商标在包装装潢上近似,经厂家现场鉴定,其销售产品为涉嫌侵犯“昆仑之星”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依法将100桶,货值2万余元的涉嫌仿冒“昆仑之星”产品当场予以扣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该分局执法人员表示:今后,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有假冒伪劣商品时,要及时举报,避免自身合法权益收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