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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工商局四査措施确保市民节日健康消费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03日 00:00   来源: 县工商局    预览次数: 【字体:

为了确保市民花钱买到称心如意的年货,确保商品消费安全,春节前夕,清水县工商局针对城区市场主体集中、商贸流通频繁、市场经营者进货渠道广的特点,积极整合组织城关分局和永清工所的12名执法人员,分成4个辖区,各由1名局领导带队,先后3次深入相应片区共68家大小百货市场,采取四査措施,狠抓节日前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共依法依规查获并指导整改不规范经营市场5家、无照经营市场2家、证照过期经营市场8家、假冒伪劣商品市场1家,以实际行动整顿了市场营销环境,保障了市民的消费安全。

该局采取的四查措施是: 一查市场规范,主要看商品摆放是否越位、是否整齐有序,业主的言行是否文明礼仪。二查营业执照,主要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如果有,是否摆挂显眼位置,是否有效或过期。三查经营态度,主要看业主进货出货清单,衡量业主是否诚信经营,是否有信用自律意识,是否存在“偷梁换柱”的现象。四查商品质量,主要通过商品型号、标志和生产日期,与厂家或货源地直接联系,看是否存在过期商品、低劣次品或假冒商品。通过扎实的四查措施,杜绝了城区市场内一些违规违法经营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市民的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