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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开展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15日 00:00   来源: 清水县国土局    预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乱搭乱建、非法占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清水县国土资源局提早谋划,周密部署,采取“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式,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各乡镇基层国土管理所全力配合局执法大队,加大全县范围内动态巡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公路沿线及川道区域等土地违法高发区域重点巡查,对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5月份,经巡查发现,王河乡吉山村、红堡镇李店村、永清镇杜沟村有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十分恶劣。在非法占地现场,我局工作人员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讲解法律法规及政策,告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形成非法占地事实,并向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国土资源违法后果预先告知书》,要求当事人期限内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但当事人拒不执行整改,依然我行我素,擅自违建。经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及基层国土所所在地乡镇政府的配合协助下,对违章建筑进行依法依规拆除,有效遏制了无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不良之风。

6月12日,清水县国土局执法大队与红堡镇政府、红堡国土所联合行动,对红堡镇李店村两户在建和已建成使用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土地管理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清水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决心以“美丽县城”建设为目标,大力清理整治历年来城市建成区内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擅自改建、扩建、加建和改变原房屋使用用途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占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土地管理和房地产秩序,影响全县新型城镇化大局和城乡建设健康发展的重点区域、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