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三个到位为抓手,靠实责任、细化措施、配合联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到了实处,今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森林草原火灾。
一是宣传教育到位。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及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始终坚持把防灭火宣传工作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采取防灭火宣传车入集市、防灭火宣传册入家门、防灭火宣传上广播、防灭火宣传上APP、防灭火标语上墙头的“三入两上”有效宣传形式,出动宣传车50多台次,新建固定防灭火宣传牌100余个,刷新固定防灭火宣传牌100余面,张贴各级禁火令及通告2000余份,发放宣传单1.5万余份,全方位多渠道持续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和群宣群防良好氛围不断织密织牢,群众防火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防火责任到位。严格落实林长制,充分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责任不断靠实。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和防火综合协调监管责任,完善了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启动响应。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监管责任和火灾预防、火情早期处置责任,持续抓好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加强全县1000名护林员的管理和使用,持续加大巡护检查力度。同时,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各乡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三有”(有值班人员、有带班领导、有应急队伍),“小火自救、中火互救、大火报上级救”的扑救体系不断形成,在做好防控的同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进行处置。
三是火源管控到位。应急管理、自然资源、18乡镇、7个林场、全体护林员紧密配合、整体联动,采取“人工巡护+群众举报+无人机巡查+卫星监测”的方式,全面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林区巡护检查,严防火源进山,严控野外火源,各项防火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群防群控的局面不断形成。严厉打击上坟烧纸、燎地边、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用火行为。各乡镇充分组织发动村组干部,高度关注靠近山边、林边的住户、养殖场、工厂等场所,及时清理山边堆放的秸秆等可燃物,严防火源意外引发山火。电力部门加大对输电线路的巡查巡护,对巡查发现老化有安全隐患的线路及时更换,确保不发生电力线路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