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原有的12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4000元、5000元两个缴费档次,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 元、2000 元、25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选择新增缴费档次4000元档次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2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元;对选择5000元缴费档次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5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75元。
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县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深切关怀,有利于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县人社局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积极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帮助广大群众算清“长远账”“明白账”,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选高档、长缴费,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面推动养老待遇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