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自然资源局2017-2020年度扶贫项目工作整体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号工程”为统揽,严格按照“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总体要求,通过实施贫困村片带造林及生态示范工程、贫困村生态旅游基础建设公路行道树绿化工程、国有林场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清水县2020年东西部协作扶贫苗木繁育增收项目,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的互促双赢,生态产业已成为全县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支柱产业之一,生态产业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及资金投入和拨付情况
2017-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591.48万元,共涉及各类扶贫项目4个,已拨付项目资金591.48万元,总体支付率为100%。
1、困村片带造林及生态示范工程:2017年贫困村片带造林工程在南北两山完成造林6600亩,包括地埂绿化5200亩栽植苗木67500株、荒山荒坡造林1400亩和行道树绿化19.8公里;贫困村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公路绿化总长度77.2公里;公路绿化总长度77.2公里,涉及8乡镇15个贫困村。2017年度贫困村片带造林及生态示范工程项目资金总计345.58万元,目前资金执行数345.58万元,执行率100%。
2、2017年贫困村生态旅游基础建设公路行道树绿化工程:共计完成公路行道树绿化93公里,其中涉及2017年预脱贫村9个56.6公里,栽植各类苗46454株。其中:柳树22683株,油松23771株。2017年贫困村生态旅游基础建设公路行道树绿化工程项目资金总计72万元,目前资金执行数72万元,执行率100%。
3、2018年国有林场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拆除清理温泉林场旧院落大门围墙等,林场院落铺砖800m2,林场自动式大门一座(包括附属工程),新建围墙50米,办公室三层楼整体水管更新,大灶顶子橱柜、一楼13扇门及墙壁刷新,处理办公楼塌陷地基和二楼接壤处裂缝,大门、围墙、办公楼整体亮化;办公家具采购主要为,办公桌13张、办公椅16把、档案柜6组、保险柜1个、职工床6张;办公设备有:戴尔电脑2台、A4打印机1台、A3打印机1台、单反相机1台。2018年国有林场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资金支付50万元,支付进度为100%。
4、清水县2020年东西部协作扶贫苗木繁育增收项目:我局组织中标单位清水县邽城绿化苗木繁育有限公司采取“代育、代销”的形式与116个村委会313户有发展苗木繁育产业的贫困户签订了三方代育代销协议。公司利用入股的财政帮扶资金在永清镇李崖村齐岭崖苗木繁育基地繁育云杉、丁香、红枫、蔷薇等绿化苗木120亩17.5万株、马沟村沟河口苗木繁育基地繁育海棠、塔柏、金叶女贞等绿化苗木40亩17.1万株(其中:山门腰套村繁育紫矮樱、金叶榆2亩1万株)。今年9月份公司兑付分红资金1229万元,涉及9乡镇116个行政村313未脱贫贫困户,人均分红资金1000元,惠及贫困人口1229人。2020年东西部协作扶贫苗木繁育增收项目资金123.9万元,已拨付项目资金123.9万元,支付进度为100%。
二、资金使用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准确把握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环节时间节点,对到村项目按照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设立公示牌或标识牌,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安排、实施时间、扶贫带贫机制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对到户项目按照要求督促并指导相关乡镇及村组及时在公示栏公示项目名称、补助标准、受益户等信息。项目实施从头到尾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效益充分发挥。二是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对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项目资金均依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到户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折通账号,确保了资金落实到位、使用安全。严把程序关口和各重点环节,做到项目实施有依据、资金拨付有凭证、监督管理有痕迹。
三、资金使用成效
一是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大大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环境,美化了村容村貌,同时林地面积增加了,可拦蓄降水,减少地表径流,调节水源枯丰期,增加水资源利用量,增加植被盖度,改善局部气候,使我县水土流失明显减缓,体现出巨大的生态效益。二是生态工程建设推动贫困村农业增产增收,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绿化美化环境,提升观赏值,推动发展旅游产业,同时也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三是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大幅改善,通过广泛宣传,明显增强贫困村居民生态保护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到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使他们参与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提高,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四是通过大力实施扶贫苗木繁育增收项目,形成了苗木产业大发展、贫困群众大增收的多赢态势,实现了东西部协作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走出了一条苗木产业脱贫之路。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使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项目管理较规范,建设类项目依法实施程序执行了招投标工作,项目质量能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项目档案较健全,杜绝了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较好地发挥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