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清水县金集加油站建设 | 天水市清水县金集镇莲珠村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天水销售分公司 |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 | 主要建设:加油区建成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储罐区建设埋地汽油罐、埋地柴油罐。以及站房辅房等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 运行期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油、储油、卸油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在卸油口处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率达95%,卸油时油气经回收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主要噪声由进出加油站车辆,且为间断运行,通过加强车辆管理,限速进站加油,禁止鸣笛等减轻噪声污染。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废主要为罐体清洗产生的废渣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罐体清洗产生的废渣为危险废物,油罐清洗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洗,油罐清洗完后清洗单位及时清运废渣,不在加油站内储存。生活垃圾厂内内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 | / | / |
公示期:2020年4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493835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741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