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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14日 00:00   来源:    预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规定,受清水县国土资源局(清国土资发〔2019〕26号)委托,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清水县QSK2019-1号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及基本情况

矿 权 编 号

QSK2019-1号

采矿权名称

清水县永清镇李家沟建筑用石料矿

矿 区 面 积

0.0800平方公里

开 采 矿 种

建筑用石料(变玄武岩)矿

开 采 方 式

露天开采

开 采 标 高

1572.00米~1750.00米

出 让 期 限

3年

地 理 坐 标

东经 106°05′07″-106°05′22″;

北纬 34°43′13″- 34°43′24″。

竞买保证金

50万元/人民币

设计开采规模

15万立方米/年

地 理 位 置

清水县永清镇李家沟,属永清镇李沟村与草川铺镇谢山村交界处。矿区位于清水县西南约10km处。

资 源 储 量

本拟设采矿权范围内可利用普通建筑石料(变玄武岩)矿(332)类资源量为314.38万立方米,矿石量905.41万吨。

拐 点 坐 标

(西安80坐标系)

1、3844211.00,35599413.00; 2、3844442.53,35599517.26;

3、3844336.00,35599813.00; 4、3844120.00,35599687.00。

二、竞买人范围

在清水县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营利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竞买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200万元,具有开采生产建筑用石料的能力及建设年生产成品砂石料(机制砂)15万立方米的生产线所需资金、技术、管理等综合实力。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条件。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凡被国土、环保等部门因破坏环境、非法开采等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三、竞买申请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天水市清水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并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中一次性足额(不得分批或以他人名义存入)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出让文件指定账户。

五、出让方式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

六、出让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

1.拍卖时间:2019年3月7日;

2.拍卖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期限

1.挂牌期限: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9日;

2.挂牌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风险提示

矿业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采矿权出让活动的竞买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矿区现场踏勘时间为报名时间之内。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全面了解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相关情况。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山界处理、土地占用、林地占用、作物赔偿、道路建设养护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人支付。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具体规定以《天水市清水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出让文件获取人。

(四)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联系方式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天水市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4楼

联 系 人:杨 波

联系电话:0938-8215326

网 址:http://www.tsggzyjy.gov.cn/f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清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31日